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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8-03-26 浏览次数:3579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8-009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3月22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全体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兆杰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17 年末总股本10000040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0,001,465.20元(含税)。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联董事袁兆杰、吴玉华、朱凤坡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袁兆杰、吴玉华、朱凤坡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因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中部分条款发生修订,《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也需做相应调整,其中原第二章第五条第(二)款“存款每日余额的限额标准:制定依据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金额的5%且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50%的原则确定,且不违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更改为“存款每日余额的限额标准:公司在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业务按照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15亿元,且不违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其余条款均无变化。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2018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2018年3月24日